
教宗不能在罗马外生活。若我们要有真教宗,他必须是罗马主教,并必须住在罗马。
反对意见
4/5
返回目录
<< 上一页
下一页 >>
可从阿维农教宗(Avignon Papacies)的历史,简单答复本条。法国神父兼历史学家 Guillaume Mollat 写道:
“1305年至1378年之间,共有七位教宗相继登上圣伯多禄的宝座,并长期居住于隆河岸边的阿维农。他们在罗马外生活,在教会历史上,这算是一件前所未闻、甚至‘丑闻’的事吗?从Platina以来,大多数非法国作者似乎都如此暗示。然而,虽然教宗都是罗马的主教,但许多教宗选举和加冕实际上都不在罗马,并且他们也在罗马外的地方治理世界。“在十三世纪后半叶,由于臣民的动乱,教宗们无法住在永恒之城,因此被迫迁居;以至于他们住在罗马,反而成了例外……
“玛尔定四世(Martin IV)(1281–1285),一位法国人,在维泰博(Viterbo)被选举——ubi tunc residebat Romana Curia(当时罗马教廷驻在此处)——他从未离开托斯卡纳与翁布里亚地区……
“亚历山大四世(Alexander IV)(1254–1261)则是在那不勒斯被选举并加冕的……” [1]
因此,从这些简短篇幅中,可以清楚看出:不仅有七位合法教宗长期生活在罗马外,而且其中一些人还是在罗马外被合法选举的;但他们仍然是罗马的主教。
此外,尼各老二世(Nicholas II)早在1059年的教宗诏书《以主之名In nomine Domini》中,就明确承认了这种可能性:
“……如果邪恶败坏之人占了上风,以致无法在罗马举行一次纯正、真诚且自由的选举,那么枢机主教们,连同教会教士与教友,即便人数很少,也有权利与权力,在他们认为最适合的任何地方,为宗座选出一位教宗。” [2]
因此,我们可以根据教宗法令与历史事实得出结论,教宗既不必须生活在罗马,有效选举也不必须在罗马。
[1] Guillaume Mollat,《阿维农的教宗:1305–1378》(The Popes at Avignon, 1305–1378),Janet Love 译(伦敦:Thomas Nelson and Sons Ltd,1963年),第xiii–xiv页。
[2] 尼各老二世,《In nomine Domini》,第5段。